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3-10 16:53:35 點閱:84
主旨:檢送「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433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