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23 12:22:21 點閱:120
一、 依據本府113年9月16日府教學字第1130353839號函辦理。
二、 旨案參加人員為擔任學習扶助數學班授課教師或其他數學科教師,請於北彰場次及南彰場次擇一參加,每一場次約25人,研習訊息如下:
(一)北彰場次於1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至下午4時假大村國中辦理,研習課程代碼4577863,研習時數6小時。
(二)南彰場次於113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假大城國中辦理,研習課程代碼4578162,研習時數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