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2 10:51:36 點閱:4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316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貴校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具體掌握閩南語文教材運用及教學實務,以強化於閩南語文的授課知能及教材資源運用能力,教育部國教署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113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非閩南語文專長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並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已於113學年度或預計於114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或具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經驗者。
(二)課程說明:
(三)報名事宜:
四、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04-22183840,電子信箱:taigi2023@mail.ntcu.edu.tw。
五、檢附課程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