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07 11:40:52 點閱:27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6452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參加旨揭計畫校長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中午前先行來電告知。 三、本案相關資料及表格已置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之標竿典範首頁(http://cirn.moe.edu.tw/),請逕行下載運用;另複選辦理時程、注意事項及相關事宜,將即時公告於該網站,請自行上網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