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1 12:05:09 點閱:608
114學年度信義國民中小學(小一新生)報到資料將於近日寄出
新生報到日期:
日期 |
工作項目 |
備註 |
3月8日(六) 09:00~11:00 |
本校小一新生登記日 |
|
3月21日(五) |
小一新生登記最後收件截止日 |
當日16:00截止 |
4月2日(三) |
召開小一新生總量管制審查會議: (1)進行小一新生學區資格順位排序。 (2)依管制辦法錄取小一新生112位。 |
校網公告錄取名單 |
4月2日(三) |
新生未錄取者,將個別通知家長,依照就學 意願,開立新生額滿轉介單,協助至未額滿 學校順利報到就學。 |
僅需轉介單, 學生免遷戶口。 |
4月12日(六) |
全縣小一新生登記日(不含總量管制國小) |
未錄取本校新生持轉介單至其他未額滿學校報到 |
8月底前 |
新生之未錄取者,依其順位列入候補名單, 若原錄取名冊之中,有放棄就讀資格者,將 依照候補順序通知家長。 |
缺1補1, 依總量管制辦法, 不會增額錄取。 |
需繳交文件:
順位排序 |
資格說明 |
須攜帶及繳驗證件 |
第一順位 |
本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優先隨其父母或監護人就讀本校者。 |
一、入學通知單 二、入學報名表 三、戶口名簿正本、戶口名簿影本 四、家長印章 |
第二順位 |
114學年度有親兄姊在本校就讀二年級至六年級及八、九年級。 |
一、入學通知單 二、入學報名表 三、戶口名簿正本、戶口名簿影本 四、家長印章 |
第三順位 |
學生隨同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一同設籍本校學區,且有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影本並居住本學區者。 依設籍先後依序錄取 |
一、入學通知單 二、入學報名表 三、戶口名簿正本、戶口名簿影本 四、家長印章 五、並繳驗下列證件之一 1.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影本(檢附之證件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且所有權人需為新生之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 2.其他經學校「學生入學審查小組」查證確有居住之證明文件。 |
第四順位 |
學生隨同直血親(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一同設籍本校學區,且有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並居住本學區者。依設籍先後依序錄取 |
一、入學通知單 二、入學報名表 三、戶口名簿正本、戶口名簿影本 四、家長印章 五、並繳驗下列證件之一 1.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文件或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檢附之證件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且戶長需為新生之直血親或法定監護人)。 2.其他經學校「學生入學審查小組」查證確有居住之證明文件。 |
第五順位 |
其他(非屬上述第一順位至第四順位之事項,或繳驗證件不足者,依「寄居」於本學區辦理) |
一、入學通知單 二、入學報名表 三、戶口名簿正本、戶口名簿影本 四、家長印章 |